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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

配合教育部訂於108年2月1日起教學助理須全面納保作業
教務處已修訂「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於1月16日教務會議通過
敬請於1072學期配合新制的實施,謝謝。
 
 
  • 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
  • 自中華民國10821日起辦理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為保障學生勞動權益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
  • 教學助理經核定後需簽訂「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教師如中途欲更換教學助理需提前5天告知學生與本中心。
  • 教學助理同一輔導時段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工作費,並須每月繳交紙本"教學助理輔導紀錄單"
  • 請申請教師詳閱「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
  • 檢附導師會議宣導簡報供參考。
  • 資料同步更新於網頁:教學助理專區
  • 本校身心障礙身分人員進用比例處理方式請教師評估後優先進用具有身心障礙身分人員以維持本校進用比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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