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各教學單位轉知所屬有期中停修需求之學生,得於11月17日(週一) 開始提出停修課程申請,並於12月19日(週五)中午12:00前送達教務處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103年06月04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體育大學學生選課須知」之課程停修規定,原訂本學期實施。適逢二代教務系統更換,前揭功能乃建置在二代校務系統上,目前新系統測試中且尚未完成驗收,為免影響第15週之教師教學評量,且系統尚未穩定逕於新系統上作業,恐造成資料錯誤,影響師生權益。課程停修作業將於103學年度第2學期系統上線無誤後再行實施。
二、本學期之停修以退選方式辦理,學生得於預定申辦停修課程期間,填寫「國立體育大學加(退)選修科目申請單」,並經授課教師同意及系所(中心)同意於12月19日中午12:00前送交教務處辦理課程退選,課程退選以1科為限,以一門課程為限,退選課程不退學分費。
三、「國立體育大學加(退)選修科目申請單」置於教務處首頁/表件下載/教學業務/學生項下,可逕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