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政策學生學習應對措施

國立體育大學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政策學生學習應對措施

一、適用對象:

(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政策未能入境陸港澳學生。

(二)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學生。

二、選課:依特殊情形個別放寬選課限制。

三、註冊繳費:如需延後註冊,得檢具證明向教務處申請,並得委託他人辦理。

四、修課方式:授課教師得提供同步或非同步之遠距教學課程,或採取彈性修業方式。

五、評量方式與成績:由授課教師決定,並周知學生。

六、學生請假:檢具證明以專案方式辦理。

七、休學申請:檢具證明以專案方式辦理。

八、學雜費退費:依個別情形判定合理之學雜費退費標準。

九、退學標準:視學生受疫情影響之情形,彈性審酌。

十、修業期限:因疫情延長休學或延長修業年限,其延長之學期不計。

十一、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政策進行隔離、檢疫之學生,修課方式、評量方式與成績、請假、休學得准用彈性修業方式,專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