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 109-1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公告《109.11.20(五)下午5時止》

各位師長  您好:

有關109-1學期申請補救教學助理事項說明如下:

即日起至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授課老師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教發組(行政大樓2樓217-2室),逾期恕不受理,敬請配合。

1.國立體育大學補救教學助理申請表(109-1)

2.國立體育大學兼任助理檢核表(含勞動契約),契約請繳交一式兩份

3.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基本資料(無受款資料者繳交)

*備註:本學期已獲課程教學助理補助課程不得再申請補救教學助理。(依照實施要點辦理)

*預計於109年11月27日(星期五)前公告獲補助課程(依本處網頁公告時間為主)

 

宣導事項:

 1.配合教育部訂於108年2月1日起教學助理須全面納保作業。

2.教務處已修訂「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實施要點」,於109年6月9日經教務會議修正通過,敬請配合新制的實施。 

3.配合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

4.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起辦理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為保障學生勞動權益,配合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5.教學助理經核定後需簽訂「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教師如中途欲更換教學助理需提前5天告知學生與本處。

6.教學助理同一輔導時段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工作費,並須每月繳交紙本"教學助理輔導紀錄單"

7.資料同步更新於網頁:教學助理專區

8. 本校身心障礙身分人員進用比例處理方式:請教師評估後優先進用具有身心障礙身分人員,以維持本校進用比例3%  

 

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聯繫告知,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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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周小姐

E-mail:chounasa@ntsu.edu.tw

電話:(03)328-320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