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二、獎勵區間:109年10月至110年5月期間取得之證照,得提出申請,已獎勵過之證照不得重覆補助。
三、獎勵標準:依據「國立體育大學學生取得證照獎勵標準表」,學生可多張申請,學生可多張申請,視當期經費情況斟予補助。
四、收件時間:110年05月03日(一)至110年06月30日(三)12點整(原訂110年06月02日(三)12點整)。
五、欲申請證照獎勵之同學,請填寫紙本及電子申請表:
1.紙本下載:1092學生證照獎勵申請表
2.線上填表:https://reurl.cc/qmRjbg
六、送交紙本申請表前確認以下事項:
1.備妥帳戶資料(本人郵局帳戶存摺影本)
2.檢附證照影本
3.所有資料(含電子表單)皆已填寫
*確認完成後,請將證照影本浮貼於申請表背後,並將紙本申請表至行政大樓2樓217-2室,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七、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業務承辦人:馮如謙(分機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