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學年度獎勵師生取得專業認證辦法
各位師生同仁大家好:
為鼓勵本校學生與教師積極參與證照考試,以培養學生就業競爭力與提昇教師專業能力,
本校透過"教育部獎勵大學校院辦理區域教學資源整合分享計畫"之補助,將於103年3月辦理獎勵金之申請。
申請資格:凡於102年9月至103年3月期間取得證照之本校大學部(不含在職專班)在學生,與本校專任教師含專任運動教練及專業技術人員,得以提出申請,經審核合格核發獎勵。
相關的辦法與表格如附件,
如有疑問,歡迎電洽承辦人李小姐(#1270)
教務處教學業務暨發展中心 敬啟
國立體育大學獎勵師生取得專業認證辦法
獎勵師生取得專業認證申請表(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