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簡章規定經師資培育中心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名單如附件。
二、筆試試場與術科考試分組名單訂於112年5月18日(四)下午4時公告。
三、提醒考生,本次應考需攜帶 (1)准考證 及 (2)有照片證件 核對身分
四、資格不符考生可辦理退費(需扣除工作費),請於6月16日(放榜日前)檢附退費申請單送至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如對審查資格有疑慮請與師培中心蕭小姐聯繫 #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