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簡章規定經師資培育中心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名單如附件。
二、筆試試場與術科考試分組名單訂於113年5月16日(四)下午3時公告。
三、提醒考生,本次應考需攜帶 (1)准考證 及 (2)具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
(國民身分證、全民健康保險卡、駕駛執照、本校學生證)
四、准考證請至 招生報名系統 登入後可列印准考證
五、退費說明
(1)未繳交報名資格審查視同放棄報考資格,不予退費,
(2)資格不符考生可辦理退費(需扣除工作費),請於6月7日(放榜日前)檢附退費申請單送至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如對審查資格有疑慮請與師培中心蕭小姐聯繫 #8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