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生辦理離校領取學位證書注意事項

一、辦理離校手續日期:

 (一)自114年6月23日(一)起至7月31日(四)止為原則,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00。

 (二)因教師繳送成績至114年7月1日(二) 截止,請本學期有修課的同學務必先行上網確認各科成績皆已到齊後再至教務處辦理。

二、碩、博士班畢業生論文相關繳交至教務處注意事項:

 (一)除依圖書館相關規定(https://cloud.ncl.edu.tw/ntsu/upload.php)辦理外,需與系所確認論文成績已送教務處完成論文相關資訊等線上建檔,並經所系審核後及繳交平裝論文1本,始能領取學位證書。

 論文審核期間:請依照圖書館規定時間

  博士生:隨時。

  碩士生:第2學期畢業者:每年6月1日起的上班日8:30至21:00(圖書館寒暑假期間,審核結束時間依上班時間調整至16:00)至第2學期最後可辦離校手續日之前一天。

 (二)如論文需延後公開請同時繳交「國家圖書館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正本1份。

 (三)博士班畢業生如為114年9月通過論文審定辦理畢業離校者,應先完成新學期(114-1)註冊費繳費。

三、學位證書領取

 (一)需完成 離校手續申請單流程紙本辦理第一關請先至系所核章,所有程序完成後至教務處領取學位證書。

 (二)親自領取為原則,如需代領請填妥 代領畢業證書委託書並請代領者出示身分證件及委託書。

 (三)如未輸入英文姓名者,學位證書須於辦妥離校手續1週後始可親自領取。

 (四)完成紙本學位證書領取後,數位證書預計於次月15日前寄發至本校學生永久信箱(學號@n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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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可至註冊組索取或在教務處註冊組網頁表件下載  離校手續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