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I教學資源中心辦理《115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培訓課程》之資訊,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並邀請貴校EMI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主旨:本校EMI教學資源中心辦理《115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EMI教師培訓課程》之資訊,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並邀請貴校EMI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本校EMI教學資源中心與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TheUniversityofTexasatAustin,UTAustin)合作辦理旨揭客製化EMI教師增能移地訓練課程,內容涵蓋觀摩UTAustin領域教師授課、工作坊、教案試教、回國後教案執行與成果追蹤。本課程著重於EMI課程設計之實務應用,透過課堂觀摩與實作並重之方式,協助教師發展EMI教案、落實課堂實踐,進而促進教學創新與專業成長。課程學費由本計畫全額支應。

二、培訓期程:115711日(星期六)至725日(星期六),共15天(美國中部時間)。

三、地點: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

四、實施對象:國內各大專院校EMI專任教師(含專案及約聘)。

五、申請期間:115119日(星期一)至417日(星期五)止,採隨到隨審,額滿為止。

六、申請方式與應備文件:

()申請表中「推薦單位」欄位,應填列申請人所屬學院;各學院至多推薦一名EMI教師參與本課程。

()申請教師須經所屬學院及雙語主責單位推薦,並檢附推薦單位主管親自簽署及核章之正式推薦信一封。

()推薦信之推薦人,須與申請表中所填列之推薦單位主管一致,並由該主管完成申請表之簽名及核章(限學院院長或雙語主責單位主管),臺師大推薦人須為各學院院長。

()申請教師須於申請期間內,備齊下列資料並上傳至指定之線上申請表單,資料不齊全、未依規定完成推薦程序,或推薦單位不符者,恕不受理:

1、推薦信一封(載明推薦理由,須親筆簽名或核章)。

2、申請表一份(含切結書及同意書,須由推薦單位主管核章,並由申請人親自簽署)。

3、EMI課程大綱一份。

4、自述影片一則:影片長度以三分鐘為限,內容須以全英文說明申請動機、參與期待與個人目標,並由申請人本人親自出鏡錄製;凡使用AI生成、重製、合成或非本人錄製之影片,將不予審查。

七、詳情請參閱本中心網頁:https://rcemi.ntnu.edu.tw/service/teacher/content/3/31

八、本案相關事宜,請逕洽本中心業務信箱rcemi@deps.ntnu.edu.tw,或來電詢問02-77495922(黃雨晴專案經理)、02-77497084(陳雨凡專案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