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體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要點」草案
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辦理。
二、 「國立體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校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ntsu.edu.tw)。
三、 對本辦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案刊登公告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二) 地址:桃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三) 電話:(03)3283201-1533。
(四) 傳真:(03)3971897。
二、 「國立體育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抄襲處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校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ntsu.edu.tw)。
三、 對本辦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案刊登公告翌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二) 地址:桃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0號。
(三) 電話:(03)3283201-1533。
(四) 傳真:(03)3971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