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教育學程筆試試場及術科注意事項公告
公告日期:100年5月25日
一、甄試(含學科及術科測驗)日期:100年5月28日(星期六)。
二、考生學號暨准考證號對照表如附檔。
三、學科測驗注意事項:
1.上午8:40預備,試場分配如附檔。
2.考生請務必攜帶學生證入場。
3.學科採用答案卡作答,請考生攜帶2B鉛筆應試。
四、術科(游泳)測驗注意事項:
1.下午1:30至室內游泳池集合,集合前請自行暖身完畢,遲到逾20分鐘者,不得參加考試。
2.考生需攜帶學生證,於測驗前由檢驗人員證明,另參加考試時須穿著泳裝。
3.依准考證號依序進行測驗,不另分組。
五、因桑達颱風可能侵台,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5月27日(星期五)、5月28日(星期六)全國任一縣市停課,則本日招生考試之筆試延至6月4日(星期六)舉行。因延期致無法應試之考生,得於6月3日(星期五)前填妥退費申請表,傳真(03-3971897)或送至本校教務處招生組辦理全額退費,逾期不予受理。
六、考試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招生組03-3283201轉1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