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一、 指定項目甄試日期:所有學系皆於101年4月14日(星期六)、僅體育推廣學系分批於4月13日、14日
二、 指定項目甄試費:請購買郵政匯票,【匯票抬頭:國立體育大學】於4月6日(星期五)前連同審查資料以限時掛號寄出。
三、 各學系注意事項及面試時間表請點選左下方附件下載處詳閱。
四、 陸上、技擊運動技術學系需有就讀高中期間榮獲全中運或正式全國性比賽個人前6名之成績。
五、 若缺考人數過多,會重新調整面試順序表,並於4月11日(星期三)公告於網頁,請考上網留意招生訊息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