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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111-1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公告(111/11/08截止)

各位師長  您好:

    111-1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11月8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請授課老師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教發組(行政大樓5樓511室),逾期恕不受理,敬請配合。

 

enlightened補救教學助理

1.國立體育大學補救教學助理申請表(請檢附教學大綱)

2.國立體育大學兼任助理檢核表(含勞動契約),契約請繳交1式兩份

3.國立體育大學教學助理基本資料(無受款資料者才須繳交)

 *備註:本學期已獲課程教學助理補助課程不得再申請補救教學助理。(依照實施要點辦理)

 

宣導事項:

1.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國立大學須聘用3%身心障礙者,請優先考量身心障礙學生。

2.配合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

3.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起辦理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為保障學生勞動權益,配合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4.教學助理經核定後需簽訂「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教師如中途欲更換教學助理需提前3天告知學生與本處。

5.教學助理同一輔導時段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工作費,並須每月繳交紙本"教學助理輔導紀錄單"

 

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聯繫告知,感謝您。

 

 

承辦人: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卓小姐

E-mail:yujucho010@ntsu.edu.tw

電話:(03)328-3201#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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