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2暑修課程開課囉—有運動訓練法、教練學(1)、體操、研究法與統計概論、游泳(1、2)及服務學習(2),請同學儘快到開課單位報名,報名至6月16日截止。
詳細開班課程請見附件。
報名延長至6月16日止(6月16-23日是核算費用及繳費)
☆ 學生須於開課單位規定期限填寫「學生暑修申請表」送開課單位統計報名修課人數,費用再由開課單位填入後通知學生須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學生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選課,不再受理繳費。
報名截止開課單位即核算繳費金額,提送「學生暑修收費計算表」、「學生繳費名冊」至教務處,並通知請學生繳費,繳費期限:6月16日至6月23日。
☆ 學生持「暑修收款通知單」至行政大樓4樓出納組繳費,收據影本併同本表送開課單位辦理。(學生繳費完成始得上課)
☆ 參加暑修學生,除因該課程停開外,概不改選、不退費,亦不得申請請假補考。成績未到之科目,不得報名暑期班,應於正常學期再行補修。若堅持先行報名,則不得據成績及格為由,要求退費。
☆ 報名人數不足而經特准可開班者,須由修課學生補足授課教師鐘點費,始可開班。
報名延長至6月16日止(6月16-23日是核算費用及繳費)
☆ 學生須於開課單位規定期限填寫「學生暑修申請表」送開課單位統計報名修課人數,費用再由開課單位填入後通知學生須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學生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放棄報名選課,不再受理繳費。
報名截止開課單位即核算繳費金額,提送「學生暑修收費計算表」、「學生繳費名冊」至教務處,並通知請學生繳費,繳費期限:6月16日至6月23日。
☆ 學生持「暑修收款通知單」至行政大樓4樓出納組繳費,收據影本併同本表送開課單位辦理。(學生繳費完成始得上課)
☆ 參加暑修學生,除因該課程停開外,概不改選、不退費,亦不得申請請假補考。成績未到之科目,不得報名暑期班,應於正常學期再行補修。若堅持先行報名,則不得據成績及格為由,要求退費。
☆ 報名人數不足而經特准可開班者,須由修課學生補足授課教師鐘點費,始可開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