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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A2-6]108-1學期教師專業成長補助審查結果

教育部補助高教深耕計畫,108學年度第1學期「獎勵師資成長」(A2-6),審查會議己於10月21日召開完畢,經審查委員討論決議如下:

1.教師參與國內研習,全額補助。
2.教師參與國外研習補助交通費及註冊費、報名費:
  (1)交通費歐美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亞洲最高補助新台幣1萬元
  (2)註冊費、報名費以新台幣2萬元為上限。
●同意補助名單:

序號

單位

姓名

項目

1

國際博

陳龍弘 研討會

2

陸上系

陳葦綾
研習、教練講習

3

健康學院

湯文慈 相關專業證照考取

5

球類系

彭涵妮 研討會、研習、專業課程

6

球類系

桑茂森
研習、教練講習

同意補助之項目、額度與核銷期限以個人E-mail通知,請受補助教師配合本校核銷作業流程完成核銷作業。

●核銷注意事項:

國內

國外

相關規定

1.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1.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    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3.    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

相關表件

1.    教師專業成長報告書(表2)

2.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國內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3.    黏貼憑證用紙

1.    出國報告書完成上傳後檢附影本、電子檔

2.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國外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交通費

1.    飛機高鐵應檢據核銷

2.    不得支應計程車費用

搭乘飛機交通費應檢附:

1.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或其他足資證明行程之文件

2.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3.    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註冊費、報名費

檢據核銷

請黏貼於紙本「黏貼憑證用紙」

檢據核銷

請黏貼於出差旅費單據黏貼單

其他

1.請注意發票、收據需註明本校抬頭及統編,若單據己開立且無法更換者,請教師本人於發票、收據上註明本校抬頭:國立體育大學、統編:02612744,並核章

2.單據若為外文者,請於以中文註明該單據重點

3.出國教師請依規定進行請假、上傳出國報告書等作業。於完成出國報告書上傳作業後,檢附影本及電子檔予教發中心承辦人進行核銷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發中心承辦人佳惠,分機#1265。

(公告日期:1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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