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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公告個人申請考生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一、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通知已於3月25日郵寄。

二、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請於4月6日(星期三)前將指甄匯票及學系要求審查資料以限時掛號寄至各學系。

三、指甄日期:100年4月16日(星期六)

四、洽詢電話:03-3283201轉1518 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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