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有關111學年度新申請數位學習專班審核作業案」
主旨:有關111學年度新申請數位學習專班審核作業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110)年1月11日臺教資(二)字第1090146045B號令修正發布令「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申請審核及認證作
業要點(名稱修正為「數位學習專班申請及審核作業要點」)」辦理。
二、申請審核作業時程,依各學制班別分二梯次辦理:
(一)第1梯次:本年3月2日至4月9日止。
1、受理申請班別: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碩士班」及「博士班」。
2、審查結果於本年6月底函復。
(二)第2梯次:本年7月1日至7月31日止。
1、受理申請班別: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二年制專科班」及「學士班」。
2、審查結果於本年12月底函復。
申請開設數位學習境外學生專班,得視課程需求,聘任當地教師或業界專家進行授課,並應依規定規劃全部授課時數之1/2以上由本校專、兼任教師授課。另由雙方兼任教師授課之時數,合計不超過全部授課時數之1/4。四、請依本要點第4點及第5點相關規定,檢具開班計畫、自評
表、併同專班相關數位學習課程等相關申請文件,於前揭受理申請期限內,報請本部審核(審查指標詳附件1)。相關文件格式(詳附件2、3)請至本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https://ace.moe.edu.tw)下載查詢。相關申請說明會將另行函知。
五、請貴校指定單一窗口,彙整校內申請案件,於申請期限內備公文統一申請(逕寄247新北市蘆洲區中正路172號國立空中大學,受文者:教育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計畫辦公室收)。
六、相關問題諮詢,請洽本部數位學習認證專案計畫辦公室(國立空中大學):
(一)陳定佳小姐,電話(02)2282-9355轉6505、e-mail:kaychen@mail.nou.edu.tw。
(二)鄧舒帆行政經理,電話(02)2282-9355轉6504、e-mail:u9693021@mail.no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