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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111 碩士班招生考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筆試之考生因應措施

111 碩士班招生考試

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規定致無法參加筆試之考生因應措施

  •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疫情警戒等級,本校碩士班招生考試依簡章原訂日期,於 111 年 2 月26日 (六)如期辦理,為兼顧考生權益及招生公平,特訂定本因應措施。
  • 適用對象:已依簡章報考資格符合有筆試考科之考生,因考試當日「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或「確診」,依規定無法外出致無法參加考試者,可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全額退費,或依教育部防疫補救措施規定改以書面審查等方式,循外加名額管道辦理,不占原考試入學之招生名額,以兼顧招生公平性與防疫需求。
  • 因應措施說明:
    1. 申請期限:111 年 2 月26 日 (週六) 下午17時止。
    2. 申請方式:請將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隔離/檢疫通知書」或醫院開立之「確診證明書」,以原色掃描email至承辦人信箱 skytsao@ntsu.edu.tw
      1. 主旨:因防疫規定無法參加碩招筆試 (准考證號)
      2. 內容:請載明【申請退費】,或【改以書面審查等方式】,並提供以下資訊:(1) 准考證號、(2) 報考系所學位學程組別、(3) 身分證字號、(4) 姓名、(5) 手機號碼。
      3. email 後請務必來電03-3283201 轉1533確認,本校將於3月2日 (三) 回復審核結果。
    3. 審查資料繳交期限:符合審核條件者,請於 111 年 3月3 日 (三) 上午10時至3 月 8日 (週二) 下午17時止繳交,逾時以缺考論。
    4. 評量方式及錄取標準依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辦理,考生不得有異議。一經錄取,本校將於入學時補驗相關證明正本,若有造假,將取消入學資格。
    5. 系所學位學程得視審查需要增加面試或視訊面試 (尚在隔離期之考生一律採視訊面試),考生不得拒絕,否則以缺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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