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海外實習審查結果
106學年度海外實習已於106年5月10日之會議經教務處及各院審查委員完成審查
請各申請單位及老師參閱以下注意事項:
1. 本案補助各學院之經費將以47.75萬元 (學生42.5萬元、教師5.25萬元) 為原則。
2. 獲補助之申請案請提案單位於出發日兩週前完成請購簽文並會簽教務處承辦人(吳泰億#1592)完成經費框列。
3. 如欲更換實習指導教師者,請務必於簽文以前確定人選並知會教務處承辦人(吳泰億#1592)。
會議紀錄如附,敬請各單位及帶隊老師參閱,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