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4]109-2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公告(110/05/07截止)
各位師長 您好:
109-2學期補救教學助理申請期限為4月26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請授課老師繳交以下紙本資料至教發組(行政大樓2樓217-2室),逾期恕不受理,敬請配合。
2.國立體育大學兼任助理檢核表(含勞動契約),契約請繳交一式兩份
*備註:
*預計於110年5月17日(星期一)前公告獲補助課程(依本處網頁公告時間為主)
宣導事項:
1.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國立大學須聘用3%身心障礙者
2.配合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教學助理納保作業要點」。
3.自中華民國108年2月1日起辦理學生兼任教學助理全面納保,為保障學生勞動權益,配合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辦理。
4.教學助理經核定後需簽訂「教學助理勞動契約」,教師如中途欲更換教學助理需提前5天告知學生與本處。
5.教學助理同一輔導時段不得重複支領其他工讀金/工作費,並須每月繳交紙本"教學助理輔導紀錄單"
6.資料同步更新於網頁:教學助理專區
如有任何問題,請再聯繫告知,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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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 周小姐
E-mail:chounasa@ntsu.edu.tw
電話:(03)328-3201#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