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6]111-1學期學生證照獎勵開放申請(至111年10月30日下午5:00止)
一、申請資格:本校學生(不含在職專班)
二、獎勵區間:111年5月至111年10月期間取得之證照,得提出申請,已獎勵過之證照不得重覆補助。
三、獎勵標準:依據「國立體育大學獎勵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要點」,同一申請者,每次申請以獎勵最高等級證照1項為原則。
四、收件時間:111年9月29日(四)至111年10月30日(日)下午5點整。
五、收件方式:電子收件,不需繳交紙本,欲申請證照獎勵之同學,請填寫電子申請表:https://forms.gle/Zo8WXViGR3CeHEN26
六、上傳資料說明:
1.請同學拍攝或掃描學生證、證照及存摺正本
2.證件需拍攝清晰、可辨識之照片,
3.證件背景請保持乾淨只保留完整證件四角入境,並確保沒有反光
七、提醒:
如已於獎勵區間(111/5-111/10)考取證照但尚未領取到,
可先提供考試通過相關證明,證照可以後補,超出證照獎勵區間取得之證照將不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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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繫業務承辦人
承辦人:教務處 教學業務發展組 張莘悅
電話:03-328-3201分機1582 (行政大樓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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