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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109.10.13公告)

110 學年度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公告

壹、報名資格

一、曾在國內外公立或已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之同等學力程度之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綜合考量符合下列不同教育資歷或具備特殊才能之學生,得報名參加本項招生管道

(一)境外臺生

(二)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四)實驗教育學生(學校型態、非學校型態,如:自學等)

(五)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三、除上述報考資格外,必須符合學系所訂特殊才能報名資格之一者。(110學年度本校僅適應體育學系6個名額,招收女子排球專長,表現傑出者)

四、本招生對象不包含境外特種生(如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及大陸地區學生等),前開學生應依其就學相關辦法規定辦理。

、有關實驗教育考生之認定方式,本校依實驗教育三法規範下之類別採認。「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本校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實驗教育公布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高中學校名單據以認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認定方式,考生如係取得高級中等學校學籍者,應具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學生身分證明、核定實驗教育計畫之公文,及由設籍學校主管機關核定合作計畫之公文;如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者,應具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學生身分證明、核定實驗教育計畫之公文、參與團體實驗教育或機構實驗教育等相關佐證資料。

貳、報名日期1091102(星期)上午9時起至1091116日(星期下午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24小時開放)

、繳費日期:1091102(星期)上午9時起至1091117日(星期下午330分逾時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考生若為低收入戶含中低收入戶 子女,報名繳交下列資料,可免交報名費。除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外,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肆、報名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完成網路報名後,1091117日(星期將報名及書面審查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報名網址http://exam.ntsu.edu.tw

公告複審名單、試場及列印准考證:109.12.04(五)下午4時

陸、口試日期:109年12月19日(星期六)

※依口試名單公告內容,各系所規定之時間、地點進行

柒、簡章:簡章無需購買,請自行點選附件下載,並詳閱簡章規定。(此簡章為pdf檔,請下載安裝Acrobat Reader軟體才能開啟)

        

洽詢:
李彩鳳03-3283201轉1593  chiflee@ntsu.edu.tw

陳斯藍03-3283201轉8522  szulan@n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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