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學士班招生考試圓夢啟航補助申請注意事項
- 目的
教育部推動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鼓勵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參加國立體育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入學考試,減輕其經濟負擔,強化就學協助機制。
- 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項下高教公共性預算為主。
- 補助對象: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四)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五)原住民學生。
(六)新住民及其子女。
- 補助考試類別
- 學士班陸上、球類、技擊運動技術學系單獨招生入學考試
- 學士原住民專班招生入學考試-複審口試
- 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
- 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甄試
- 補助項目:上述考試類別之考生交通費及住宿費;缺考者不予補助任一費用。
- 申請文件
- 申請表(見附表),報考多學系者,請合併填寫申請。
- 下列各類身分別之證明文件: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提供當年度核准通過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其證明文件須註明申請補助之學生姓名。
-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學生本人、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身心障礙證明或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證明文件(含在學證明)之影本。
- 如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身心障礙人士,須附學生本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6 個月內戶籍謄本;若與父母或法定監護不同戶籍,須附雙方之戶籍謄本(須能認定其關係)。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 當年度核准通過公文之影本,其證明文件須註明申請補助之學生姓名。
- 6 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若學生與父母不同戶籍,須附雙方之戶籍謄本,已婚學生另附配偶之戶籍謄本。
-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當年度核准通過之證明文件,其證明文件須註明申請補助之學生姓名。
- 原住民學生: 6 個月內戶籍謄本(須具有原住民身分)。
- 新住民及其子女:學生本人或其父母為新住民者,提供 6 個月內戶籍謄本申請。
(三)交通費補助:
- 交通工具:
補助考生本人考試前後 1 日或當日於戶籍地或居住地往返考試地點所搭乘之國內線飛機、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火車、捷運或公車費用(以來回1次補助為限),飛機、高鐵、船舶以標準(經濟)車廂(座位)為補助上限;計程車、租賃車資不予補助。
- 繳交文件:
- 搭乘國內線飛機者應檢附機票票根、電子機票與購票證明文件,搭乘高鐵、船舶、公民營客運汽車、火車者,應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文件;搭乘捷運或公車者,應檢附票根、購票證明或官方網站公告票價之證明文件(請自行上網查詢並檢附含有起訖地點及票價資訊之證明文件),覈實報支;未檢附票根、購票證明或相關證明文件則不予補助。
- 戶籍地或居住地證明:居住地證明,如學生證影本、租賃契約、里長證明、帳單等;如戶籍地同居住地者已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即可。
(四)住宿費補助:
- 補助金額:
補助考試前1日或當日住宿費用,每位考生補助每日上限新台幣 2,000元(以考試日期天數補助為限,考試1日以補助1日為限,考試2日以補助2日為限),檢據覈實補助。
- 繳交文件:
住宿發票或收據(須提供正本)。若為「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店章需有店家統一編號,僅有網路訂房證明單者無效,未檢附發票或收據者無法給予補助。
- 申請時間及送件地點
- 申請時間:考生需於當次考試結束後 10 天內提出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送件地點:請掛號郵寄 333325 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 國立體育大學教務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圓夢啟航:申請應試交通費/住宿費補助」。
- 其他
- 經審查不符補助資格、單據證明不齊或逾期申請者,一概不受理。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 教務處招生組/教發組,電話(03)328-3201 #1504/1583。
- 申請補助金額不代表審核通過金額,將依照審核結果發放。
- 若有其它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增刪解釋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