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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簡章公告

壹、報名資格

一、曾在國內外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或同等學校畢業(含應屆畢業生)或具教育部「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之同等學力程度具中華民國國籍學生。

二、綜合考量符合下列不同教育資歷或具備特殊才能之學生,亦得報名參加本項招生管道:

(一)境外臺生

(二)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弱勢學生(身心障礙、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

(四)實驗教育學生

(五)持境外學歷報考且同時持國外具公信力之入學用大型測驗成績者。

三、除符合上述報考資格外,且須符本校適應體育學招收地板滾球及圍棋特殊才能者,請參考簡章第5頁。

四、本招生對象不包含在臺合法居留之非本國籍生、境外特種生(如僑生、港澳生、外國學生及大陸地區學生等),前開學生應依其就學相關辦法規定辦理。

五、有關實驗教育學生:須符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11 月 1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70131710 號函(如附錄)說明二所列,舉例說明如下:

1.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申請並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之實驗教育學生。

2.依「高级中等教育法」、「高级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全部或部分班級實驗之實驗班學生。

貳、報名日期: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2時止,逾時不予受理(報名系統於報名期間內24小時開放)。

參、繳費日期:113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13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3時30分止,逾時不予受理(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考生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子女,可先免交報名費。若資料檢具不齊或查証不實,經通知,須於期限內補繳資料或補繳報名費,若未依規定辦理,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取消複審資格。除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考生外,未於期限內繳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參加本校第二階段面試者若符合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原住民、新住民之生,可申請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缺考者不予補助任一費用。詳見相關資訊

肆、報名方式:一律網路線上報名,完成網路報名後,於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前將報名及書面審查資料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校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報名網址:http://192.83.181.175/NTSU/RecPortal/index.aspx

伍、公告複審名單、試場及列印准考證:113.11.25(星期一)下午4時公告於本校網頁/招生資訊及招生專區(不另行個別通知),查詢網址:https://admissions.ntsu.edu.tw/app/home.php,並請下載列印准考證,參加複審考試。

陸、口試日期: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 ※依口試名單公告內容,各系所規定之時間、地點進行

柒、簡章:簡章無需購買,請自行點選附件下載,並詳閱簡章規定。(此簡章為pdf檔,請下載安裝Acrobat Reader軟體才能開啟)

洽詢: 李彩鳳03-3283201轉1593 chiflee@ntsu.edu.tw

       陳斯藍03-3283201轉8522 szulan@nts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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