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學期停修課程申請,11月4日至12月13日開放線上申請,12月18日中午12:00前送交紙本申請至教務處(未於期限內送交紙本申請本視為未完成申請)。
113-1學期停修課程申請,11月4日至12月13日開放線上申請,12月18日中午12:00前送交紙本申請至教務處(未於期限內送交紙本申請本視為未完成申請)。
一、教務處於11月4日至12月13日(週五)開放系統提供學生線上申請停修課程,線上申請完須列印「停修科目申請表」於12月18日(週三)中午前會簽相關單位再送達教務處辦理。(登入網址: http://one.ntsu.edu.tw/portal/)操作作手置已於教務處首頁/教育訓練/學生申請停修作業手冊。
二、 依「國立體育大學學生選課須知」第三點第二款略以:「經核准者,學生免填答教學滿意度問卷。」,故未於前揭期限內將「停修科目申請表」送達教務處辦理者,恕不受理,以免因不及設定停修課程,致影響學生填答教學評量的正確性。
三、 停修規定:
(一)停修科目數一學期以一科為限,停修科目之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學生可於畢業前重修該停修科目。
(二)停修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於學生之中/英文成績單上,成績欄以「停修」/「W」(withdraw)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