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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甄試錄取名單公告

一、錄取本校個人申請名單如附檔成績單將於110年5月3日以限時專送寄出。

二、錄取生須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依招生簡章規定:

•錄取生須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錄取生登記期間:110年5月13日(四)及110年5月14日(五)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

•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三、成績複查:

欲申請成績複查者,請下載附件「110學年度大學甄試個人申請第二階段成績複查申請書及查覆表」,並於110年5月10日(郵戳為憑)寄送至本校教務處,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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