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告】教學設備借用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114年12月15日

可借用教學設備(1141215更新)

設備使用時如發現異常,請務必立即歸還並告知本組人員、詳細說明情形,以釐清責任,感謝您。

 

國立體育大學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空間設備管理要點(112.01.11修法通過)

附件1 國立體育大學教學設備預借表

附件2 國立體育大學教務處教學業務發展組教學設備借用申請表

112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