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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畢業研究生最後離校期限修正為110年11月1日(星期一)。

一、本校配合教育部政策,因應疫情影響,1092研究生於110年10月31日前通過學位考試及繳交論文(含電子檔及紙本)者,視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免收取學雜費。
二、因10月30日及31日為周末假日非上班日,為便利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得延至110年11月1日完成離校手續。若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者視同延畢,學生應依學校規定於11月4日(該日為學生團保最後加保日)前補繳110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以完成註冊。
三、線上離校系統已於110.9.30日關閉,請畢業生到校親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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