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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註冊業務表件下載

更新日期:115.9.21

 

學校
立案證明

  1. 國立體大設立證明-76-05-27.pdf
  2. 國立體大立案證明-102-12-19台教高三字1021614171D號函-中文版.pdf
  3. 國立體大立案證明-102-12-19台教高三字1021614181D號函-英文版.pdf

教師

成績

  1. 國立體育大學學生成績處理規定  (110.11.25)
  2. 國立體育大學成績輸入單
  3. 國立體育大學延期繳交成績申請表

學籍1

中文在學證明

免繳費,直接至教務處櫃台出示”已繳費”證明後可申請

學籍2

英文在學證明

可至行政一樓事務機繳費,每份20元,持收據至教務處櫃台申請列印。

學籍3

更改姓名、出生日期申請書

申請時需提供更改後的身分證正本,檢附戶籍謄本含記事

學籍4

學生證補(換)發   

1.填妥"一卡通數位學生證票卡處理申請單(空白單)"
2.
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款機繳交工本費二佰元(持收據至註冊組辦理)。
3.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 工作天後取件,請留意學號信箱通知。

學籍5

國立體育大學休學申請書
(113.06.25)

第一關請先至系所核章
1.
一般休學:休學申請書 + 離校手續申請單     須辦妥離校手續 
2.續休:休學申請書(免跑離校手續)
3.新生休學:休學申請書(開學前免跑離校,開學後依程序辦理)

學籍6

國立體育大學復學申請書
(115.9.17)

辦理復學時請檢附原休學核定公文,若無則免。
1.正常復學:學生休學期滿即應復學, 並依規定期限辦妥註冊相關事宜。
2.提早復學:於欲復學之當學期加退選 結束前以書面提出申請。

可編輯檔案 

學籍7

學雜費退費申請表

依當學期行事曆計算   秘書室連結

學籍8

雙主修申請表

依「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修讀雙主修辦法」提出申請

學籍9

國立體育大學各系學生修讀
輔系申請表

依「國立體育大學各系學生修讀輔系辦法」提出申請

學籍10

國立體育大學放棄
修讀雙主修/輔系申請表 

(114年1月修正新增放棄原因)

學籍11

雙重學籍申請書

依本校學則規定:「經本校系所主管同意後送教務處備查修讀雙重學籍者,得同時在他校註冊就讀,惟選課時段不得衝堂」。

學籍12

國立體育大學修業證明書申請表1150916

請填妥本申請表,再至本校行政大樓一樓繳費機完成繳費,退學原因係經本校「令退學」者(即非自請退學者),應先完成「離校手續申請單 」。請將本申請表‚繳費收據ƒ離校手續單(自請退學者可免)皆備齊,送交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申請時請攜帶身份證親自辦理,並於提交申請文件之隔日起算 3 個工作天後,至註冊組領取。 可編輯檔案 

 學籍12

國立體育大學學生退學申請書
113.06.25

退學時需同時完成離校手續
申請單:
離校手續申請單 

學籍13

委託書

無法親自領取時需填寫委託書

畢業1

離校手續申請單 
(
更新日期:115.07.2)   
1-1 
離境切結書

第一關請先至系所核章,所有程序完成後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
外國學生、僑生辦理畢業、休、退學離校手續時,須同步簽署離境切結書。 外國學生簽署後送交研發處國際事務中心,僑生送交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畢業2

學位證書遺失補發申請表   

本表僅適用已離校之學生申請
至行政大樓一樓自動繳款機繳交工本費100元(持收據至
五樓註冊組辦理)

畢業3

國立體育大學成績單申請表

▲本表僅適用已離校之學生申請或特殊原因無法到校申請者
在校學生請自行至行政大樓1樓事務機台繳費申請列印紙本即可。申請人需自備下列資料並於於封面註記申請郵寄紙本成績單
寄至教務處註冊組收
1.申請表 
2.工本費(每份10元)  
3.回郵信封(郵資以郵局收費為準)
工作天數約收件後1週完成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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